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新闻报道
 


成都规定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变相预售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09日11:46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智)针对当前成都房地产市场上越发普遍的认购行为,昨日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许元辉主任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认购的实质是变相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必须立即停止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进行收取预购金式的认购行为,否则产权监理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予以查处,查而不改者将被处“极刑”:停止该项目的审批手续。

  许元辉提醒广大购房者,预售前认购的实质是变相预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了认购金的购房者将面临入住后产权证迟迟拿不到,甚至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无力建房、卷款潜逃等风险。因此购房者应看准有商品房预售证者买房,千万别冒险认购。





相关报道: 全国商品房价走低北京房价居高不下
          商品房何日跨进微利门槛
          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查
          成都推出商品房面积预算新举措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欢迎下载信息即时传送软件-新浪点点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