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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智)针对当前成都房地产市场上越发普遍的认购行为,昨日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许元辉主任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认购的实质是变相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必须立即停止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进行收取预购金式的认购行为,否则产权监理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予以查处,查而不改者将被处“极刑”:停止该项目的审批手续。 许元辉提醒广大购房者,预售前认购的实质是变相预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了认购金的购房者将面临入住后产权证迟迟拿不到,甚至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无力建房、卷款潜逃等风险。因此购房者应看准有商品房预售证者买房,千万别冒险认购。 相关报道: 全国商品房价走低北京房价居高不下 商品房何日跨进微利门槛 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查 成都推出商品房面积预算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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