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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数字反映着武汉市“得利于水也隐患于水”的处境---以汉江为源的6个自来水厂,日制水占全市用水的46.6%;同时,排入汉江的生活污水,也占总排量的45.64%! 昨日,在市政府召开的武汉市汉江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副市长涂勇要求各区县负责人、相关委办局领导,迅速拿出包括资金倾斜等在内的实实在在的措施。 从5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保护汉江条例》。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有任期责任目标、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昨日,我市就保护汉江武汉段提出: ---重点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对白鹤嘴、宗关、琴断口水厂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如汉正街沿河设在闸口内的长短途汽车站、餐饮、旅社等要按期清理; ---工业与生活污染防治并重。目前向汉江排放污水的24家企业,已停产或达标21家,剩下的蔡甸区白云集团、红星酒厂、龟山化工等3家企业要求年内实现达标排放。汉江武汉段共有17个排污口,所接纳的污水中,蔡甸段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占到了64.49%。在蔡甸镇修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已经列入汉江保护措施; ---禁磷。禁止新建含磷洗涤用品生产项目,已有的要限期转产或关闭,其中武汉油脂化学厂被要求调整产品、限期停产。同时,还要严格控制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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