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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6月27日电:(记者孙春英)公安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金国“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优秀人民公仆”称号。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河北省委书记叶连松分别向刘金国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会上,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钮茂生宣读了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刘金国“优秀人民公仆”称号并开展向刘金国学习活动的决定,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孙明山宣读了公安部授予刘金国“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的命令,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祝春林宣读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战线开展向刘金国学习的决定。 刘金国自1976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变换了11个工作岗位,不管职务有什么变化,他都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政治本色。他在1995年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大胆改革公安工作运行机制,对队伍严管严治,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表彰会上讲话说,全国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迅速掀起向刘金国学习的热潮,推动“三项教育”的全面开展,推动队伍建设“十二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河北省委书记叶连松及刘金国同志也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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