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气东输工程对外合作政策又有重大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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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12日21:42 来稿 | |||||||||
我国西气东输工程在对外合作原则和有关政策方面有重大突破,这是记者在7月12日由国家计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国家计委副主任、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宝,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西气东输工程对外合作原则和有关政策时指出:“西气东输工程的对外合作原则包括以下三点:第一、西气东输工程全线开放、全面对外合作。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的建设经营,下游城市管网的建设改造都可对外开放。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对外开放是我国政府的一贯方针,关于塔里木气田对外开
张国宝在介绍有关政策时,特别指出两项特出政策:“一是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外方可以控股。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输气管道的建设、经营中方必须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二是将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列入对外开放的合作范围。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城市供气管道建设目前尚属于未对外开放的第四类(禁止类)。考虑到西气东输工程的特殊性。为了加速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改造,国务院决定将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列入对外开放的合作范围。” 发布会上介绍了西气东输工程项目情况。来自中外诸多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余海报道 相关专题:关注西气东输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