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爆炸事故又牵出一名渎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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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8月24日10:58 检察日报
本报讯:8月21日,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依法对在审批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保卫科原副科长温晃强立案侦查,温晃强已被刑事拘留。
1993年3月,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为扩大生产,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厂设计安全规定,在厂区中间空地增建4间包装工房,埋下了事故隐患。1996年,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全省对烟花爆竹厂实行清理整顿,并重新换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同年11月,该厂向其主管部门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呈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表。时任市外经贸委保卫科副科长、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温晃强在接到审批表后,既没有到该厂进行安全检查,也没有要求该厂提供厂区布局安全示意图及附件等有关报批材料,便在审批表上签署了“经检查未发现重大隐患,同意续办”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
江门市检察院“6-30”专案组经调查认为,温晃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企业申请换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轻率地在审批表中加具意见。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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