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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3日,原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周文广(男,37岁,研究生)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拘禁、挪用公款一案在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周口检察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 1997年秋,被告人周文广在执行(1997)沈卞民初字第175号民事调解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成林提出无偿还能力,多次找周文广,请周想办法为其要回北京市丰台区安装公司副经理董红旗所欠14万余元的工程款。被告人周文广为此虚构了杨成林欠沈丘县联社营业部50万元借款的事实,并先后伪造了沈丘县人民法院(1997)沈民初字第188号民事判决书、(1997)第188号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和沈丘县人民法院(1997)沈执通字第12号通知。1997年8月,被告人周文广依据上述伪造公文,对董红旗的财产北京213汽车(京A94197)予以执行,后因该车来路不明,被沈丘县公安局扣押。周文广为达到要回该车的目的,又伪造了沈丘县人民法院(1997)沈执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和(1997)第1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周文广持上述伪造的公文将该车从沈丘县公安局提走。 1997年8月初,被告人周文广伙同杨成林、杨进功、王玉斌(均另案处理)等人向董红旗送达其伪造的执行通知书,8月4日晚11时许,周文广等四人将董红旗从北京强行押回沈丘,非法关押近10天,8月14日,董被公安机关解救。 1997年至1999年,周文广利用其身为执行庭副庭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0多次挪用案件执行款共计708500元,至1999年9月案发时,尚有548500元未追回退还。(本报记者张靖本报通讯员永亮登高海霞)《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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