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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派抚顺记者张威报道前日17时30分,到抚顺为涉嫌贪污的沈阳法官穆广珍做伪证的辽宁某公司董事长李某交待:幕后指使是穆广珍的弟弟、沈阳市某检察院干部穆广泽。 前日上午10时,某公司董事长李某在穆广珍的辩护律师王某的陪同下,来到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刑事庭“澄清事实”。李某说:“1996年公司确实交给穆广珍诉讼金5万元,但因公司资金运转问题,曾多次向穆广珍索要。穆已于1997年11月将5万元如数退回。”李称公司的孟某和刘某可以为此作证。 在法庭调查期间,穆广珍从未提及5万元受贿款已归还一事。而开庭后,企业法人代表却突然找上门来,且谈话间“证人”闪烁其词,多次表露出为穆申冤的急迫心情。新抚区法院法官顿觉疑点颇多,一方面先稳住“证人”,一方面与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及沈阳市反贪局沟通。 中午11时,沈阳市反贪局得知情况后,4名干警立即起程赴抚。与此同时,新抚区法院以所谈材料过于简单为名,约李某13时再来法院详谈。 下午,李某如约前来。14时许,沈阳市反贪局的人员也赶到抚顺。在新抚区检察院,两地检察官开始对疑点颇多的李某展开政策攻心,“节节败退”的李某于17时30分左右终于心理防线崩溃,交待了其受命作伪证的事实。 李某交待:几日前穆广珍的弟弟、沈阳市某检察院干部穆广泽找到他,要求李为其姐姐作伪证。“在穆广泽的威逼利诱下”,李某同公司的孟某、刘某被迫答应来抚。昨日上午,返回沈阳的反贪局干警找到孟某和刘某,也证实了李的交待。3人还要求司法人员对其人身安全予以保护。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一厅审判员穆广珍在任期间,利用伪造的法院现金收讫章加盖在诉讼费收据上,用现金不入账等手段,先后将5家企业的8.22万元诉讼费用据为己有(详见本报8月4日一版报道)。而前日伪称归还的5万元是此案中最大的一笔受贿金额。抚顺检察机关称,幸亏及时查出做伪证行为,否则案件将无法公正审判。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本报将密切关注案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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