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寻宝大行动, 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世纪贼王”张子强余党胡文绑架一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胡文上诉,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一审判决。 1997年9月,张子强、张志峰、胡济舒等人密谋绑架香港地产富商郭某某并作具体分工后,胡济舒纠合胡文参与绑架,胡文表示同意。后胡文从香港专程到深圳与张子强等人密谋绑架作案。同年9月29日晚6时许,胡文依照分工,乘坐面包车窜到香港海滩道公路桥附近等候,当同案人甘永强、邓礼显驾车截停郭某某的汽车后,胡文与同案人上前将郭某某劫持上面包车,绑架至马鞍岗200号交人看押。后张子强向郭某某的亲属勒索得赎金港币6亿元。 广州市中院今年7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胡文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胡文不服,上诉称是张子强胁迫作案,也没有分到赃款,要求从轻处罚。 省高院终审认为,胡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结伙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胡文是被纠合作案,且事后无分得赃款,可予以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胡文上诉所提理由,经查均不能成立,要求从轻处罚不予采纳。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宜航 苏大清)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