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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et9月18日讯:福州中级法院16日开庭审理涉及远华案的原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检方指控庄如顺为匪徒赖昌星通风报信,并收受多笔贿款,但庄如顺仅承认收到的贿款合共十多万元人民币。 检察院对庄如顺的主要控罪是他在漳州市和福州市任职公安局长期间,收受包括远华走私集团在内的多笔贿款,包庇和纵容福建省的走私活动,造成国家的巨大损失。特别是他在漳州任职期间,对当地的汽车走私包庇和纵容。 16日早上八时半,福建中院审判庭内三百个座位,座无虚席。福建省和福州市各有关部门,均派员出席旁听。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每个部门都要派人旁听。庄如顺的妻子也坐在旁听席左侧,但多名专程由闽南家乡赶到福州旁听的庄如顺亲戚不得入坐旁听。 审判控辩开始后,检方宣读了有关庄如顺受贿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控方指庄如顺在担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和福州市公安局长期间,滥用职权,为赖昌星通风报信,为中纪委调查远华走私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庄如顺的精神状态显然有好转,穿著短袖恤衫答辩。庄思维能力很强,有时法官的问题连律师还没有答辩,庄如顺已自己解释。 从整个审判过程来看,庄如顺的贪污受贿行为似乎并不严重,诉讼求刑焦点在泄密上,庄如顺坚持不是故意泄露消息。此案将择日再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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