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寻宝大行动, 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
| 宝龙集团入股OA365.com |
|
|
华声报讯:历时2年之久的沈阳马氏医药保健品总公司诉作家赵瑜及中国作家杂志社侵犯名誉权一案,近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审结,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以中国作家杂志社于今年9月在该杂志发表一则启事作结。 据了解,《中国作家》杂志1998年第三期发表了作家赵瑜的长篇报告文学《马家军调查》,1998年8月,由马俊仁担任董事长的沈阳马氏保健品总公司,以该文中关于其公司产品“马家军1号”的报道严重失实为由,将赵瑜和中国作家杂志社推上被告席,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1998年8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因为此案涉及商业机密,沈阳市中院民庭于1999年6月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考虑到此案案情复杂、关系众多,主审法官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和说服调解工作,终于使原、被告双方同意以庭外调解的方式结束此案。 据新华社报道,2000年9月出版的中国作家杂志,刊登了题为《庭外和解:〈马家军调查〉案全面告结》的启事,文中称:“考虑到沈阳马氏医药保健品总公司对该作品文字的理解方式并为表示对其意见的尊重,作家赵瑜同意在该作品再版和出版单行本时,将本案争议文字即该作品第32页中‘药方可没有大的变动’一段文字删除。”“本刊与作家赵瑜借此机会向因该作品的出版而给其带来一些不便的沈阳马氏医药保健品总公司表示歉意”。 据悉,日前马氏公司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沈阳中院准予撤诉,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原告沈阳马氏公司承担。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