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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日电 中国海关日前下发《中共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为海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明确划定了“禁区”。 按照规定:海关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或关区内,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董事、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总裁、主管进出口报关业务的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务;不准经营专业报关企业、预录入公司或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含国际快递)的报关业务;不准经营保税仓储企业(含堆场、出口监管仓库)或从事保税仓储业务;不准经营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作业或业务;不准在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合同报备、报核业务;不准从事收购、拍卖海关罚没物品的经营活动;不准从事海关票证印制、海关服装制作、办公设备(含防伪设备)的购置、维修以及海关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投标、承包、采购活动等。 据海关总署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从海关内部已经发生的极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一旦在配偶、子女身上打开缺口,就会很容易把领导干部本人拉下水。出台这个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主要着眼于防范,是对海关领导干部的爱护。 至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规定》提供了两个选择:一是配偶、子女停止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二是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违反上述规定,将对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目前,中国海关系统正在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典型案件以及海关内部发生的执法腐败大案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并针对全国海关“纠风整纪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开展反腐倡廉,以努力实现海关队伍建设的三年目标。 这位负责人希望社会各界监督海关系统执行这个规定,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12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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