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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3日电 已被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南通市副市长潘宝才,经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关于撤销潘宝才南通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经初步查明,1995年至1999年期间,潘在担任南通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据悉,南通市交通局局长管贵方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 贿赂,涉嫌受贿罪,同时被撤销局长职务。(韦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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