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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武乡县法院一庭长拖拉执行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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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2日09:2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经过3次质询县法院并通过撤销议案,近日,因执行案件拖拉、使用被扣车辆、造成严重恶果的蟠龙法庭庭长魏永宏被依法撤职。
武乡县蟠龙镇村民窦庆堂诉县星火焦化厂刘凤书、霍志军等三起经济纠纷案件,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方归还窦庆堂1.7万元。由于诉讼前保全了被告一台装载机、一辆吉普车和8000元现款,去年元月窦庆堂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前后到法院催促八十多次,一直执行不了。原来,被封存扣押的被告的吉普车一直没缴到执行庭,被冻结的款项手续也未装入卷中。今年7月,原、被告都将问题反映到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审议后决定,就此案执行情况质询县法院。县法院院长先后两次答复质询,因人大常委会不满意均未被通过,第三次答复才获“基本通过”。经质询发现,被告的吉普车被扣押后,蟠龙法庭庭长魏永宏擅自向案件承办人要上车钥匙,使用该车;后又将该车三条轮胎更换到另外一法庭的吉普车上,当今年7月在县老干局宿舍找到该车时,该车已损坏严重,经县物价局评估,原值1.4万元的车现仅值3000元了。经质询还发现此案执行中存在推诿拖拉、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为此,武乡县人大常委会9名委员又提出了《关于要求撤销魏永宏蟠龙法庭庭长职务的议案》。近日,武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11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此项议案。(记者 武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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