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作为管理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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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9日10: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8日讯 (记者 李勇) 今天距11月1日人口普查登记还有13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户口整顿基本结束,普查员的培训已经完成,摸底工作正在陆续展开。
近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普查领导机构,都要把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通知要求,要抓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人口普查的有关政策,普查登记的个人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表彰、处罚的依据,不得将各户普查登记资料作为行政管理和表彰、处罚的依据,不得将各户普查登记资料作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依据;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不得借人口普查搭车乱收费、乱罚款;今年各地区、各部门一律停止对人口总数、出生、死亡的调查,也停止以此为依据的考核和评比。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同时,要抓好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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