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认钱不认法 群众举报把贪官拉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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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27日18:33 南国早报
本报环江讯(记者谢门光 通讯员吴鹏飞) 10月24日,广西环江县法院开庭审理原宜州市法院副院长苏忠照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法庭宣判时,环江百姓在法院门口燃响数小时鞭炮,高叫“大快人心事”。
今年1月,苏忠照主办邬建国贩毒一案中,临时拉上不熟悉刑事审判业务的审判员唐露珍、助理审判员吴祥忠(二人均为该院办公室开票收费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1月7日,该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邬建国判处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其后,苏忠照经案犯邬建国的女友黄某等人说情并接受了其4000元的贿赂后,即在原合议庭上笔录后面大笔一挥“提示”:对邬判一年、罚金1000元合适了。又象征性地征求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让他们补上签字,即以此结论对邬直接宣判。苏忠照得了4000元好处费后,分给该院刑庭副庭长贾雄2000元。
在苏的导演下,犯罪分子不仅能重罪变轻罪,还能免遭“牢狱之苦”。今年1月,苏忠照主办宜州市怀远镇城建助理胡文龙受贿25万元、挪用公款6万元一案时,仍拉上唐露珍、吴祥忠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胡文龙的律师找到苏忠照活动,要求他“看钱量刑”,并给了苏1.5万元好处费。1月7日,苏忠照组织“合议”,主张只对胡文龙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合议庭成员基于苏是领导便也表示同意。苏还指使他人为胡文龙办理了长达12个月取保候审手续,使胡文龙逃避监管场所40多天,后因宜州市检察院和看守所提出异议才将胡犯收监。由于苏的有意拖延,致使胡文龙收监后刑期不满一年,看守所无法将其送劳改场服刑。这次苏又将好处费分出5000元给贾雄。
宜州有一首群众讽刺苏忠照的“民谣”:给钱判一年,不给判八年,苏副认钱不认法。宜州市纪委报到举报后迅速对其立案调查,今年6月检察院对其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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