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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杜宗臣报道)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原综合科科员胡建国近日被执行死 刑。 据查,胡建国于1996年3月以22.8%的年息作诱饵,从博兴县某投资公司骗来存款1000万元,然后利用 当时在工行济南建设路储蓄所工作的女友李某为其套取的一张银行储蓄空白存单,加盖上私刻的“山东省工商银行营业部”的 假公章,向投资公司出具了存款额1000万元、存期一年的假存单。胡建国将此款直接存入其个人账户,然后从中支付给该 投资公司118.2万元作利差,还将近300万元借给济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虞某等人,自己购买手机支出1.42 万元。一段时间内,胡建国采取类似手段诈骗公共财产共计2000万元,案发后尚有100万元不能追回,给被骗单位造成 特别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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