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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出台用车新规定 领导干部不配专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2日 14:43 扬子晚报

  淮阴电:日前,江苏淮安市出台《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配备专车。市委书记、市长安排相对固定用车,其他领导干部不安排相对固定用车。

  二、领导干部配备用车排气量不超过2.0升,不准购买进口车,不准搞超过原配置车标准的装修。

  三、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占用、借用或换用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更不得以任何方式让下级机关、企事业 单位等为其购车。

  四、不准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私事用车时,按实际里程数计费。

  五、领导干部集体活动尽量合用车辆,上下班提倡骑自行车或步行,不准用公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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