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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西部开发 清华与新疆、中物院签署合作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日 10:57 光明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晓梦日前从清华大学获悉,清华大学与带动新疆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五项合作协议,从而使清华与新疆的全面合作工程正式启动。

  今年2月,清华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清华大学全面合作协议书”,内容包括:帮助 新疆对传统产业装备、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在新疆建立工程硕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清华大学毕业生实习基地、研究生课题基地、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帮助新疆建立远程教育网络。这次与新疆特变电工有限股 份公司的签约,是落实“全面合作协议”的内容之一。

  又讯地处四川绵阳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是以发展国防战略武器和国防尖端技术为主的科研事业单位,为缓解高层次 骨干人才缺乏问题,经与清华大学协商,双方就联合培养定向生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从今年开始,清华3年内将为中物院培养定向生90名。清华大学在招生时将明确说明这些名额是为中物 院在川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须到中物院在川单位工作。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原则上按照清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有 志于从事中物院事业且符合保送条件的优秀生,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清华大学招生办有关条例免试保送。定向生毕业后到 中物院在川单位至少工作5年。本科定向生将有约三分之二的人按照清华大学现行的学制,采取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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