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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解丹梅报道: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获悉,新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 构和部门管理的机构已经组成并开始运行。 新的省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有的4955名减为2577名,减少2378名,精简48%。新的政府工作机构由 原来的63个减为52个,精简11个。经过上述调整,省政府设工作部门41个,即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机 构15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4个,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充分体现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等原则。 调整后,政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2-4名,不再配备各部门领导助理。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可 由副秘书长兼任。 调整后,部分部门名称及隶属单位等有如下变动: 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计划委员会。 海洋水产厅更名为海洋与渔业厅。 贸易厅改为商业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改为政府直属机构。 技术监督局更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厅。 科技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厅。 广播电视厅改为广播电视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体育运动委员会改为体育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专利局更名为知识产权局,仍为省政府直属单位。 保留文化厅,挂文物局牌子。 保留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的牌子。 在劳动厅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省政府议事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政府研究室,与政府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在电子工业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厅。 不再保留的部门如下: 不再保留国有资产局,其职能并入财政厅。 不再保留机械工业厅、冶金工业厅、石油化学工业厅、建筑材料工业局及轻工总会、纺织总会,其行政管理职能划归 经贸委,在经贸委内设相应的行业机构。 不再保留煤炭工业局。 不再保留农村工作办公室,其职能分别划入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等部门。 不再保留农机局、畜牧局,其行政管理职能并入农业厅,同时分别组建农业机械化服务机构和畜牧兽医服务机构,为 事业单位,由农业厅管理。 不再保留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其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经济贸易委员会。 不再保留医药管理局,组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组建国土资源厅。 (本文由《辽沈晚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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