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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今起召开广东国投债权人会议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4月21日 06:52 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四月二十日电: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说,深圳 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分别在今天上 午、明天和后天上午召开原广东国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据介绍,法院接手处理广东国投破产是在去年底。鉴于中国《企业破 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将关闭清算的一 个广东国投分为广东国投本部、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 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等四个案件,由广东省高院,广州、深圳市中级法院分 别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满三个月之后十五日内,法院将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受理法院日前已制定出原广东国 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实施方案。

  据透露,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受理法院将根据国际惯例,指定债 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并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破产财产状况, 包括广东国投等四家企业的资产情况,对外债权及清算组对外追索债权情 况,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情况,进入破产程度前转 让广东国投证券部的情况,同时清算组还将说明破产财产处置变现的原则, 并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有关主审法官表示,作为全国第一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受理 法院十分重视这起破产案的审理工作,将严格依法、按规、参照国际惯例 办事,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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