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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分高校拒收“烟民”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6月17日 18:45 中新社

  中新社福州六月十七日电题:福建部分高校拒收“烟民”

  作者邱江波丁志山

  一年一度的中国全国高校招生统一会考即将举行,有志进入高校的学 子,此时正在积极备考。记者刚刚从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获得消息:在福 建,目前已有四所高校宣布,不招收吸烟的学生,新生入学以后,一经发 现吸烟,立即予以退学处理。

  首先宣布拒收吸烟学生的四所高校是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 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校方人士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认 为,学生不得吸烟也不应该吸烟。因为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吸烟有害 健康不需要过多解释,同时,吸烟学生对于不吸烟的学生的权益是一种侵 害,对于校园公共生活、学习环境是一种污染。

  记者了解到,学生吸烟眼下被人们普遍视为一种不良习惯,不利于处 于成长期的孩子们身心健康,几乎所有的家长都认定吸烟会使孩子变坏。

  福建中医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林老师说,在校学生实际上并没有经济 自给能力,绝大多数是靠亲友解囊、校方补贴维持基本生活和学业的,即 便有些学生一时手头宽裕,也不应该浪费在这种不良嗜好上。林老师说, 据他了解,目前在校的学生中,尚有接近百分之十的贫困生,他们来自贫 困山区,家境贫寒,常常为能否继续学业甚至每天的基本伙食费发愁,相 对于只要有基本生活费用就可以继续学业的贫困生,这些吸烟的学生实在 有点过分。

  福建几所高校校方规定说,一个学生三次被人发现有抽烟行为,就被 认定是“吸烟者”,对吸烟者的处理是退学。而偶然一次发现有抽烟现象 的学生,按规定要受到警告处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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