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华声报

我国彩电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案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4日 08:50 华声报

  北京三日消息:正在准备应诉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的中 国厦华公司负责人说,判决对中国彩电征收高反倾销税的依据,有悖于欧 盟委员会不再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承诺。

  中国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公司)总经理郭则理 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采访时说,欧盟委员会从一九八八年起开始对 中国和韩国的彩电立案反倾销,去年十一月十日,欧盟委员会对复审案提 出了建议。根据此建议,对其他国家的彩电基本维持原税率,对韩国彩电 的税率有所下降,特别是免除了韩国两大厂商的原反倾销税,然而,对中 国彩电的反倾销税猛增到百分之四十四点六。这一税率,基本上把中国彩 电排除在欧盟市场之外。此案於去年十二月判决,将在今年十二月以后进 行期中复审。欧盟厂家如果要求继续徵收反倾销税,也会在这一时刻提出 申请。目前,厦华公司全力准备在十二月后的期中复审中,要求欧盟委员 会免除目前对我们产品的不合理的反倾销税。

  郭则理说,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彩电徵收如此之高的反倾销税最主要的 依据是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根据这一依据,欧盟把中国企业 的出口价格与一个替代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正常价格作比较,从而 计算出倾销幅度。这样,就忽略了中国劳动力与原材料成本大大低于替代 国的现实。这是很不公平的。厦华公司的彩电目前仍然出口到北美、南美 、亚洲、澳洲的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向厦华彩电 征收什么反倾销税。

  郭则理说,我们特别注意到去年四月二十七日欧盟外长理事会通过了 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在反倾销案件中不再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我们认为,判决对中国彩电徵收高反倾销税的依据,有悖于欧盟委员会不 再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承诺。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