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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收费查出违法金额二十亿元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6日 22:52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七月六日电(记者张红)今日来自国家计委的消息显示, 今年三月开始的全国交通收费专项检查已取得初步成效,据对十六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共查出违法金额近二十亿元。

  据悉,这次交通收费检查查出的违法收费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擅自提高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征标准。一些交通规费征稽单位在规 定外采取多种计征标准,实际使用户多交了车购费,有的车主仅一台车就 要多交一千多元。

  二是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减负政策。有些地方继续执行明令取消的收 费项目,有些地方不执行明文降低的收费标准,有的则推迟执行降低收费 标准的时间,达几个月之久。如某市一九九八年以来收取道路民工建勤费 和车辆建勤费等已明令取消的项目,总额达到七千零六十八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部门越权批准收费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越权出台收费 项目,或在一个收费项目取消后,又变换成另一个收费项目继续征收,一 些政府部门则通过交通这一职能部门搭车收费。

  四是路桥收费方面存在严重的违法收费现象。一些地方未经批准擅自 设站,对不管是贷款还是国家投资建设的路桥实行捆绑式收费,在收费期 满后又采取出卖经营权等方式擅自延长收费期限。一些收费单位资金管理 不严,造成大量资金流失。还有的地方违反政府规定,在收费资金中滥提 管理费用,有的收费站提取比例达到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有鉴于此,国家计委强调,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此项检查的实际效 果,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乱设路桥收费站点问题,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 对少数越权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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