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
北京消息,为进一步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发展北京高新技术产业, 近日北京市制定了《工作寄住证》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持证满三年 者,经过批准可办理调京手续。 据介绍,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 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持北京市《工作 寄住证》工作满三年者,可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 人事局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这一办法规定,办理寄住证手续一般应由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 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 由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北京市属高新技术企业由其主管 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这一办法的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申请引进人才的单位应优先在北京 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方可办理寄住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寄住证:一是具 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二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三是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 ©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