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0月13日电(徐志频) 长沙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最近专门聘请一名"特派巡视员",对市内文物单位,特别是非直管、且未设置文物保护机构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护,以便快捷地掌握全市130余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切实地加强保护工作。
巡护制度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做到"四个一":建立一个保护机构;制定一套安全保护制度和措施;配备一些保护设施;建立一些群众性保护组织。巡视范围分市区和县区两大块。市区内包括北津城遗址、西汉长沙王室墓、岳王亭、麓山寺、云麓宫、岳麓山墓葬、开福寺、省工委旧址、何绍基墓、赵汝愚墓、魏家大堆汉墓;县区内包括云山学校、密印寺、裴休墓、张南轩墓、谢觉哉故居、飘风塔、柳直荀故居、桃树湾民居、欧阳予倩故居、陶公庙、左宗棠墓、曾国藩墓等。
"特派巡视员"对文物保护单位检查的内容包括: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原有格局、环境景观和风貌的保护状况;有无损毁文物建筑及其附属文物的行为;有无移动、拆除、污损、破坏保护标志及其他违法行为;文物建筑和附属文物有无自然损毁现象或存在自然力破坏隐患;古建筑内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在主体要害部位进行生产、生活用火现象;文物建筑内有无线路乱接乱拉、堵塞或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文物建筑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并能正常使用;是否蓄备充足水源等。一旦发现情况,"特派巡视员"将马上向当地文物保护单位汇报,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长沙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晓华表示,针对长沙市文物破坏比较严重这一情况,在加强保护的同时,管理委员会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在近段时间展开广泛的市民教育活动,用相关条款来规范市民的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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