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0日电(张乐 周能兵) 周海婴状告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侵犯其父亲鲁迅姓名权一事,在纷纷扬扬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尘埃落定。昨天,经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调解,纠纷双方在杭州达成了最终和解。
在和解协议书中,周海婴表示,对于“绍兴鲁外”出于对鲁迅先生的敬养,为弘扬鲁迅精神,教育下一代而在其校名中使用鲁迅姓名的做法表示理解。但同时要求“鲁外”在进行教学活动中,不得有有损于鲁迅形象的行为。
鲁外则表示,将以每年5万元的费用聘请周海婴为学校的名誉校长,在不介入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每年两次前往绍兴听取校方的汇报,并督导学校的教育工作。此外,鲁外还同意,除使用“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校名之外,学校如另需使用鲁迅姓名、肖像及鲁迅家族相关名义时,将事先与周海婴协商。
去年开始正式招生的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是一家投资1.2亿元的民办学校。今年年初,鲁迅家人曾两次委托律师,对学校使用“鲁迅”冠名进行交涉,认为未经鲁迅先生直系亲属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鲁迅冠名的行为属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以鲁迅姓名作为校名。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周海婴将鲁外告上了法庭。今年十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将鲁迅姓名用于学校的命名属于正当行为。而该校将铸有“鲁迅”字样的金属条镶嵌在校舍的台阶上,侵害了原告周海婴的利益,应在《绍兴日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周海婴随后向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书。据悉,在庭外调解获得成功之后,周海婴已于昨天下午撤回了上诉申请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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