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泰山对在其辖区内的经营业户实行《风景区准营证》管理。新的《准营证》制度以总量控制、科学布局、规范管理为原则,对驻山经营的业主实行严格审批、考核、评分。要想进泰山“赚钱”,必要过《准营证》这一关。
据大众日报报道,目前,泰山景区内从事商业、食宿、娱乐、专线运输等的经营业户已达330多家,问题也由此而来:占道经营、尾随兜售令游客扫兴;过多的商业网点严重影响景区自然景观。不少专家呼吁:泰山不是大市场!而过去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杀手锏”,管理起来“手软”,罚起款来“心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全面实施《准营证》制度后,经营业户将与泰山管理部门签订经营秩序管理协议。协议规定,业户不得乱扯绳棚、遮阳棚,乱拉电线,乱挂有碍观瞻的各类物品;店铺门头必须保持与景区协调的古朴风貌;严禁在景区内使用强光射灯、霓虹灯、高音喇叭等。23条禁令,大到经营规范,小到在泰山上钉一根钉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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