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家楼道的挂饰与南越王博物馆的龙凤纹重环玉佩相差无几。李锋摄
广州长寿路玉器街到处摆卖着南越王博物馆镇馆之宝————龙凤纹重环玉佩的克隆品,陕西农民挖个坑就能烧制国宝兵马俑,四羊方尊、司母戊鼎等十件国宝级青铜器的2008件复制品新春销售看旺……随着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文化旅游的重视,文物的价值再次引起机构和市民的关注。一些原本长期藏在深宫的国宝级文物,也纷纷被请了出来,有的被制成了商标,有的被克隆出售。文物在遭遇毁损噩运后,又掉进了被随意克隆的窘境。
十块钱把“国宝”买回家
在长寿路玉器街,花上十块钱,就可以把南越王博物馆镇馆之宝————龙凤纹重环玉佩的克隆品买回家。玉佩上龙凤飞舞的图案,也出现在陶陶居门楼、金融大厦大厅等公共场所。“按照国家文物法的有关规定,这是侵权行为。”南越王博物馆陈列保管部主任陈灿强气愤地说。
记者查阅了国家文物局1998年6月18日发布的《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上面明确规定:“文物复制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文物复制。文物收藏或保管单位应与文物复制单位签订文物复制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一级文物的复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文物局批准。”而目前市面上出现的文物复制品和一些以文物图样制作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大部分并未履行手续。
南越王博物馆里国宝多,这几年随着南越国文物的深入民心,未经批准的仿制品也层出不穷。去年广州艺术博览会上,一家山东厂家把龙凤纹重环玉佩做成几十样艺术品公开叫卖,一家网站甚至在网上销售“兽首衔环玉铺首”壁挂(如题图),整个图形与南越王博物馆大厅挂着的原件一模一样。从事文物复制工作二十多年的陈主任介绍,仿制品中,有的把南越国文物做得很粗糙,有的却随意修改,这些行为使文物失去了原貌,严重损毁南越国文物的国际声誉,也损坏了广州旅游品市场形象,是对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践踏。
“南越国文物在全国知名度还不高,盗版现象不如兵马俑和马踏飞燕多。”陈主任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在陕西省各个旅游景点,几乎每个出售旅游纪念品的小摊上,都摆放着用尼龙网袋装的形象丑陋的兵马俑复制品;不少农民在自家院子里随便挖个坑,烧制兵马俑,在门口自产自销。在西(安)铜(川)一级公路上,不时可以看到“兵马俑”牌皮装、兵马俑牌水泥的广告牌;打开因特网,甚至还可以点击进入“兵马俑”网站;但这一切都和保存兵马俑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没有任何关系。
国宝版权谁来保护
去年北京保利集团花巨资买下三件圆明园国宝后,北京、上海、香港等地随即出现未经授权的“翻版”铜首像。当保利集团试图利用法律手段追究责任时,却发现现有法律无法为文物所有者提供相应的保护。
著作权法对历史文物无效。法律界人士指出,属於雕塑性质的国宝铜首像,版权原则上归原创者所有,但依据国际公约所制订的有关法例却规定,作者所拥有的版权有效至其死后五十年为止。所以圆明园国宝铜首像的版权已过期,很难依据著作权法兴讼追究翻版商侵权。收藏文物不拥有文物的版权,这个难题同样难倒国内的许多博物馆。
文物法约束力微弱。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和实施细则大都是呈“粗线条”,虽然明文规定不得复制仿制,违反者该负何种责任,如何处罚,没有明文规定,对疯狂的文物盗版行为几乎没有约束力。
最后的武器———商标法没有专门针对文物的条例。前年,南越王博物馆拿出9万元注册“南越王”、“龙凤纹重环玉佩”等5件商标,但是面对充斥大街小巷的低劣复制品,博物馆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复制品肯定侵权了,但是手工差,花纹模糊,仿真度不大,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很难告它侵权。而且,你总不见得一个一个摊子去查,能查得过来吗?”南越王博物馆服务部侯经理无可奈何地说。据他介绍,商标法也没有禁止使用文物作为商标和企业名称的相关规定,因此陕西许多企业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是一手挡在胸前、一手放在腿侧、单腿着地的跪射俑,有的是“抱”着一桶油漆,有的是肩“扛”一副电脑键盘。
“在国外,文物的形象、文字、图像都进行了全面保护,任何单位想采用都须经过博物馆或所有者的许可。”广东省博物馆古运泉馆长认为,加入世贸后,中国对文物的保护也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
复制国宝要严加管理
未经授权的粗劣文物仿制品违反文物法,也是对传统文化的无礼践踏,但是对经过授权且高水平制作的复制品呢?
事实上,价值连城的国宝如今正通过克隆仿制“流落民间”。司母戊鼎、四羊方尊、龙虎尊等历史教科书上介绍的十大青铜文物,本是无价之宝,如今市民花18900元就可搬回家,不过是按比例缩小的仿制品。日前中国历史博物馆制作了2008套,销售情况一路看好。此前越王勾践剑的绝版复制品公开发行了870多把,9600元的高价并未吓跑消费者。这个马年春节,东汉名器“马踏飞燕”和西汉文物“鎏金马”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复制品在全国热卖。
“老祖宗的玩艺走下祭台、神坛,走出保险柜,飞入寻常百姓家,不能不说是件好事。”干了二十多年文物复制工作的陈灿强认为,克隆国宝是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收藏要求,还可以促进人们收藏观念的改变,遏制文物制假行为。但是在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未能提供足够保护的情况下,克隆国宝热潮可能给不法之徒提供可趁之机。“克隆的国宝在形制、纹饰、质地甚至瑕疵,都与原件相差无多,如果不标明是复制品,有时连文物鉴定专家都会走眼。”
“可以允许‘假冒',但绝不能伪劣。”这是南越王博物馆的无奈。专家呼吁,尽快规范文物仿制品市场,取缔非法复制行为,这是对文物的保护,也是保证旅游纪念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需。本报记者 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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