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刘燕晨) 近日,汪国真起诉女记者杨翘楚和《天府早报》、《江南时报》名誉侵权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3月19日,《天府早报》和《江南时报》刊发杨翘楚的文章《昔日辉煌成过眼云烟大诗人汪国真为钱所困》。汪国真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杨翘楚和《四川日报》、《江南时报》告上法庭,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共计20万元。后来法庭发现杨翘楚系《天府早报》记者,汪国真将被告《四川日报》变更为《天府早报》。
庭审中,汪国真和杨翘楚都没有到庭,原被告分别委托代理人到庭。汪的代理人认为,被告没有采访汪国真本人,而是通过别人的叙述就杜撰出汪国真“穷困潦倒”的猛料,损害了汪国真的形象。
杨翘楚和《天府早报》的代理人认为,不能说说谁“穷困潦倒”就是对谁的侮辱和贬低,巨额索赔无事实依据。而在3月19日发表《昔日辉煌成过眼云烟大诗人汪国真为钱所困》之后,《天府早报》于3月20日和22日又先后发表了《汪国真正在努力挣大钱》和《汪国真出传记自我揭秘》。他们认为,这三篇文章是对汪国真进行的正面的系列报道,不能单独以一篇文章就据以认定侵权。但是,对于被告的“正名”之举,汪的代理人并不领情。他指出,被告的行为是“打一打,揉一揉”,并不影响侵权。
在审理中,杨翘楚的代理人认为,杨翘楚是《天府早报》的专职记者,她的采访行为是职务行为,因而不能将杨翘楚列为被告。
最后,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具体如何调解,还要等当事各方最后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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