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海霞)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200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将开始。
据介绍,此次考试将取消A、B类划分,采取统一试卷、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的办法进行。应届毕业生录用资格考试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此次考试的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学校组织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至18日。二是由各学校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21日。考试时间为200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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