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家单位首获互联网出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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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3:48 新民晚报 | |
东方网、盛大网络和数字世纪网络榜上有名 本报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包括新浪、搜狐、网易在内的近50家单位已获得互联网出版权,其中上海地区获得此项权利的有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字世纪网络有限公司和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3家单位。据悉,这是我国首批获得网络出版权的单位。 据悉,除了门户网站以外,国内22家图书出版集团、6家报社、5家期刊和5家音像公司也获得了互联网出版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于本月13日对此作出统一新闻发布。 (董芳) 互联网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出版并销售数字出版物的行为。目前全球网络出版市场每年总收入已达到500亿美元左右,其中网络图文出版市场大约占30%,网络音像出版市场占70%。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网民即使保守估计也已超过6000万,若能建立完善的网络出版系统,占领市场,则将在未来3——5年内获得丰厚回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