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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发票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发票用完”不是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2:34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就餐付款后,向餐厅索要发票时,会得到“发票用完了,你明后天来拿吧”这样的答复,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的谭女士在一个周内就碰到3次这样的情况,其间,她返回其中一家餐厅再次索要发票时,又一次被告知暂无发票。

  针对该情况,记者采访了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管科,滕科长介绍,餐厅确实会出现因事先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发票短缺的现象,消费者应该现场要求餐厅出具收据,并根据收据
,日后回去索要发票。同时,滕科长表示,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但很多市民还是没有养成要发票的习惯。他说,消费者所付的就餐费用中除了就餐成本和餐厅利润之外,还包括税金,即消费者才是付税人,而税务局是根据发票数额向商家收取税金的。为了提高市民向商家索取发票的重视程度,我市地税局自去年8月开始施行发票即开即奖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商家为逃避纳税,还是会有类似“暂无发票”这样的应对措施,而多数市民若无需报销,便很少会因一张发票而再次返回餐厅,这样,就给国家造成损失,也给税务工作带来难度。

  记者又联系了市国税局政管科,工作人员表示,索取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没有发票,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协会便失去了替消费者主持公道的最有力的证据。同时,商家有时也会借口“打折”、“让一个税钱”等形式,逃避开具发票。但依据法律,只要购买商品超过人民币10元,商家应主动开具发票,若低于10元,只要是消费者索要发票,商家也没有拒绝的权利。为了鼓励市民维护自身权利,国税局今年也将执行发票即开即奖活动。(今晨6点/记者解晓燕) 责任编辑:刘家昌 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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