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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易找合同难签 劳动合同成为求职“绊脚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0:5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记者在对市区一些招聘单位采访时发现,多数招工单位不愿意同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求职者的合法地位很难得到真正保障。

  2月5日上午,记者在烟台火车站附近采访,来自海阳凤城的于某告诉记者,他在市区做厨师工作有两年多了。得知记者来意,于某带记者体验了求职的过程。他来到南大街一家需要面案厨师的酒店,约定月工资至少800元,并保证足月开支。当记者提出能否同该酒店签
订劳动合同时,一中年男子不屑地说:“我们酒店效益好,月月给员工开工资,你们怕什么?”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该男子说:“你不干我用别人,反正求职的人多的是”无奈,于某只好放弃了这项工作。

  在火车站附近呆了两天多的菏泽民工闫某想要找份业务员的工作。记者随其来到幸福一家商贸公司准备应聘涂料销售促销员时,招聘单位打出了每月底薪600元,外加提成的诱人条件。可是,当闫某提出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该单位的招工人员却表示,如果硬要签订合同,需向公司交纳200元的押金。

  “被用人单位聘请很容易,但是工资是求职者顾虑最大的事。”据于某讲,去年,他在一家饭店打工时,干了4个多月,老板只给了他两个月的工资。他说,现在只好同用工单位约定要付日工资,但尽管如此,仍难免上当受骗。(记者 夏红尧)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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