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高中盗窃大一“事发” 在校大学生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9:16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高中期间盗窃游戏机,大学一年级被法办。昨天,当这个大学生被芝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时。面对未卜的前途,他连连说:“心里悔极了!”

  20岁的李某,1984年生于莱阳,2002年在市区某中学读高三,现为北京某名牌大学大一学生。2002年12月16日3时许,李某因迷恋游戏机,就携带断链锁、断线钳剪、断挂锁等作案工具,伙同初中一同学窜至芝罘区幸福中路盛隆游戏机店内,盗窃游戏机5台,游戏光盘
5张,游戏记忆卡3张,案值人民币5401元。

  作案后,李某将赃物送同学两台,送亲戚一台,自留一台,卖赃一台,用赃款买来两台传呼机后二犯分赃。鉴于其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有立功表现,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6000元罚金。(于英于君王颖雯)责任编辑:张涛来源:烟台晚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