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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法轮功不法分子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9:0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芝罘区法院对侯书风、王素梅、马永秀、隋淑梅、周树春、毕树燕、邱夕娟等7名法轮功不法分子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8年、7年、3年。

  法院查明,上述法轮功犯罪分子非法制作法轮功邪教宣传材料、书籍、条幅、光盘、录音带等。(记者) 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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