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法轮功不法分子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9:0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芝罘区法院对侯书风、王素梅、马永秀、隋淑梅、周树春、毕树燕、邱夕娟等7名法轮功不法分子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8年、7年、3年。 法院查明,上述法轮功犯罪分子非法制作法轮功邪教宣传材料、书籍、条幅、光盘、录音带等。(记者) 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