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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偷盗却遭辱 拿超市的东西不一定都是真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53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还有什么比人格受损更让人窝火?前不久,家住南洪街的吕大叔被超市诬为偷盗并罚了款,尽管超市最终退还了罚款,可事情留下的阴影让吕大叔至今郁郁寡欢。

  不久前,吕大叔的老伴突患重疾。“我准备陪着老伴到自己当医生的亲友处治疗,去之前到附近一家知名度较高的超市买点东西。因为风大,我让怕风的妻子先在楼上等着。”吕大叔说,他在这家超市称了3.7元的猪肝,随后又急三火四去挑选鸡蛋,因为一只手忙不过
来,便顺手将那块猪肝放进了风衣口袋。在收款台吕大叔付了鸡蛋钱便匆匆离去,哪知报警器忽然响了起来,此时吕大叔仍未想到是口袋里的猪肝惹了祸,直到被超市工作人员叫住提醒才想了起来。

  吕大叔再去补交那3.7元的猪肝钱时,一自称是值班长的女子认定吕大叔是偷盗,张口便要500元罚款。吕大叔解释说是家里有个病号,急糊涂了,可对方告诉他,如果不交这笔钱要将其送到附近的派出所,并称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最终对方交了数百元的罚款才完事。觉得受了侮辱的吕大叔气愤地要求对方将其送交派出所,但对方不知何故却未照办。“我想着老伴还等着治疗,便想掏钱息事宁人,经过讨价还价,对方把罚款从500元降到300最后要去了200元钱。”吕大叔说,事后其在警方工作的外甥说,超市无权界定偷盗行为,而且也无权处罚顾客。吕大叔的子女后来找到超市要回了这200元钱。

  “我这么一把年纪却被人当了贼,浑身是嘴也说不清,超市说顾客是上帝,可是上帝却没有解释权,这公平吗?”吕大叔说他再也不会去这家侮辱了他人格的超市消费了。(记者丁茂原)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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