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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缴纳摩托车规费 5月31日前补缴免收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1:10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日前,市交通部门重申,摩托车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正在进行。凡于5月31日前主动补缴的,免收滞纳金和罚款,这期间征费大厅双休日正常征费。

  凡车籍属芝罘区、莱山区的正三轮、侧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未按规定缴纳养路费和路港费的,限月内持行驶证到市交通局征费大厅办理补缴手续。根据车型不同,两轮摩托车每月养路费10元、路港费5元;侧三轮摩托车每月养路费12元、路港费5元;正
三轮摩托车每月养路费54元,路港费10元。

  自6月1日起到年底,交通规费征稽机关将上路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缴、漏缴和拖欠摩托车养路费的,将追缴其所欠规费,并依法从漏缴之日起,按日收取应缴费额0.5%的滞纳金,并处应缴费额3倍以下的罚款。(记者赵志杰通讯员罗丙辉)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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