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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发生纠纷订金难索 “老于”出面协商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34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芝罘区李女士因买房与售房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在其索要订金不成的情况下,求助“老于”协商解决。

  李女士于今年4月25日看中了一家房产公司代售的二手房,当时需要一次性交订金5000元,由于现金不凑手,李于当日下午先交付订金3000元,并与售房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25日晚,李女士将买房一事告诉出差在外的丈夫时,其丈夫不同意买此房,李女士便于当晚用
电话向售房单位说明了情况,且要求退回3000元订金,售房单位答应商量后给答复,结果半个月过去了,退还订金问题没有解决,焦点在于李女士违约。

  “老于”了解到,代售单位与卖房房主也签有合同,即收到购房订金后,订金一笔交付房主,以证实此房有了买主,不再另售。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老于”进行了协调。售房单位最后答复退付李女士1500元,另外损失由公司承担。昨天,李女士已拿到了退付款。(于松申)责任编辑:吴巧龄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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