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屯撞死行人肇事案水落石出 肇事逃逸者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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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1:3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14日晚,发生在芝罘屯路的撞死行人交通肇事案近日水落石出,41岁的肇事逃逸者王某迫于压力在事发后到案。他是新桥一钢材公司经理,因为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极有可能成为芝罘区“终生禁驾”第一人。 据了解,肇事案发生后,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速根据遗留在现场的肇事车查询到车主为王某,但全市同名的有55人之多。经过1个多小时缜密排查,民警认为新桥某钢材公司 王某称,事发当天他分别于午、晚两次饮酒。晚9时许,他驾车东行至出事地点时与一过马路的推车人相撞,当即将其撞死,又行出60余米后弃车逃跑,并委派亲戚前往现场打探伤者情况。二大队肇事股民警认为,王某撞人后,其风挡已严重阻碍视线,逃逸时误以为路南有岔路,不料转弯后才发现不通,只得弃车东逃,因而属驾车逃逸。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说,根据新交通法第101条之规定,王某极有可能被“终生禁驾”。(陈春茂 于科 丁茂原)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