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莫名其妙起火证据不足 消协调解喜获补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14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彩电莫名其妙起火,烧毁家具物品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而彩电商家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莱阳市消协闻讯后前往调解,最终双方满意。 去年4月,家住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的张某买了一台彩电。今年5月3日晚10时许,家人正看电视,电视机突然冒出缕缕青烟,机内随即起火,张某慌忙拔下电源,与家人跑出室外。消防队随后赶到,半个多小时后将大火扑灭,室内电视机及就近衣柜、沙发、地板、墙 事后,张某认定电视机是火灾的“罪魁祸首”,于是找到商家要求赔偿损失,商家则认为电视机起火是电线老化所致,与电视机本身质量无关,并且现场已遭破坏,无法作出有效鉴定,因此拒不赔偿。张某无奈投诉到该市消协。 消协受理此案后,当即通知商家派人前来处理,并偕同厂家技术人员去消防队调查取证,随后到张某家中进行了现场勘察。在分析论证最终无法确定电视机起火原因的情况下,经消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补偿张某现金1800元,并无偿赠送25英寸彩电一台。(特派记者 姜磊 通讯员 介洋 李成)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