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贩卖假烟被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尚属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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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0:4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因伙同他人销售假烟且数额较大,24日,福山区于姓妇女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处罚金2万元,这是今年全市检察系统在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犯罪立案监督的首例刑事案件。 自2000年5月至2001年6月间,41岁的于某伙同他人先后多次购进“大熊猫”、“中华”、“红塔山”等假冒品牌卷烟,共计2579条,标值达22.1万多元,已销售出1000条,标值 今年初,福山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作为立案监督的突破口,及时与该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4月7日,检察人员了解到上述案件后,迅速查阅了当时的行政处罚案卷,根据于某所犯的基本事实,确认其行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为此,检察人员几经明察暗访,将其依法传唤。4月12日,该院将此案移交该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天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于某立案侦查,当月21日提请检察院逮捕。(康健 邢光友 于君)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