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擅自张贴广告招揽业务 栖霞一私家侦探所被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9:25 胶东在线

  大众日报烟台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记者从烟台警方了解到,7月16日,栖霞市一私家侦探所公然在街头张贴广告招揽业务,被栖霞市公安局取缔。

  “本侦探信息中心拥有专职私人侦探员4名、专业保镖4名、先进仪器若干,业务范围包括婚外情侦查、财产侦查、追讨债务……”7月16日上午9时许,贴在栖霞市某居民楼电线杆上的一则“广告”引起巡逻民警注意,并立即向局里汇报。警方按地址找到这家名为“栖
霞市银泰侦探信息中心”的私家侦探所,发现其不过是在某宾馆临时租了一间房做办公室,员工只有1人,即自称负责人的张某。民警在房间里搜出微型偷拍相机一架、手铐一副。张某交代,他的私家侦探所刚开业几天,到目前还没有接到业务。

  目前,张某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也可作为证据。”对此,有些人误解为“偷拍偷录合法化”。一些私家侦探所打着“信息咨询”或者“民间调查”的旗号吃起刺探“隐私”饭,其中最主要的业务就是帮助妇女侦查“第三者”。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1993年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被明令禁止的“业务范围”包括:受理民间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查找亲友,安全防范技术咨询及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等。迄今为止,他们从来没有接到过这项禁令被取消的通知。

  打着“信息咨询”或者“调查”的招牌从事私人侦探活动,显然超出了经营范围。有关部门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工商管理部门强调,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