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种子引出大官司 农业局状告“种业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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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9:4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为了H8723玉米新品种,莱州市农业局与山东洲元种业公司打起旷日持久的产权官司。5月14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玉米新品种权归莱州市农业局。洲元种业公司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洲元种业公司前身是莱州市农科所,双方争夺的玉米新品种于1990年由莱州市农科所培育成功。10年后,农科所改制为“洲元种业”,农科所所有的资产和债务随之转让。去年 一审法院认为,改制时作出的资产转让中,不包括H8723玉米新品种的无形资产(也就是知识产权),所以新品种的品种权当属国有。 在一审中输了官司的洲元种业公司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知识产权应当包括在产权范围之内。农科所在改制时,已经作出了产权债务的转让,把H8723玉米新品种划分在产权之外是错误的。 省高院将于本月29日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曙笑华) 责任编辑:孙毓波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