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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肘一碰就倒 “麻杆路灯”引发赔偿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57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这是路灯还是麻杆?”昨天,市区某医院门前的一盏路灯让路人吃了苦头,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轻轻一碰而“埋单”500元。

  市民谭伟业说,昨天上午8时许,他从医院出来后路过一摊积水,他的胳膊肘碰了一下路灯杆,不料路灯齐根而断,向东边倒去,医院保卫将其带到保卫科接受处理,声称交1000元押金方可放人。谭某最终交了500元钱。

  医院保卫科负责人承认路灯生锈,但他坚持认为损坏了东西就应该赔偿。他说,这批路灯是从广东进的货,每个价值1900多元,现在要请厂家来修,维修费用将从500元押金里扣,多退少补。小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池作庆介绍,作为产权人,医院应该对这些路灯尽到监管责任,加强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意外。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路人是故意弄倒路灯,那么主要责任应由医院承担。(鲁谦松真) 责任编辑:刘险涛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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