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国家海洋仪器设备犯被判刑4年 处罚金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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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4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去年3月因盗窃国家海洋局芝罘岛海洋环境监测站海底电缆的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北岛办事处东口村村民迟家兴日前被烟台市芝罘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为强化海洋公益服务,国家海洋局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改造。仅用于海浪观测的声学测波仪、整套仪器设备 据芝罘岛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同志介绍说:自2001年11月~2003年3月一年多的时间里,芝罘岛站的声学测波仪遭遇人为破坏就达4次。且不说重新布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重要的是造成观测资料的缺测是金钱无法计算的,给国家带来的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2003年3月被告人迟家兴就是打鱼时,采取切割手段,将芝罘岛海洋环境监测铺设于海底的894米轻型铠装电缆盗走,价值人民币36200余元。虽然案发后其赃物全部被追缴,但由于海底电缆的被盗,用于测海浪的海底传感器也无法找到,整套仪器设备全部报废。 对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迟家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4条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记者李明报道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中国海洋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