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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救人身亡父母讨要说法少年之死留下问题一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1:0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15岁的初中生,因抢救落水同学而身亡。事情发生后,其母亲与学校、老师就孩子假期参加学习班期间出事而进行交涉,过程一波三折。

  身亡学生孙雁的父母回忆了事情经过:孙雁是莱阳市万第镇赤山中学初二学生。放暑假前,其班主任在班级发放了“精英英语学习班”的广告材料,声明将报名费交到赤山大桥西侧的“呈祥”照相馆。考虑到孙雁英语底子薄,家长给他报了名,共交纳110元,对方没出
具收据。孙雁等同学因离家远,参加学习班期间,中午都不回家,带饭吃。7月25日中午,孙雁与其他4名同学上完课后一起到赤山大河摸蛤,同学王蒙意外没入深水,就近的孙雁伸手去拽,结果也被王蒙拉入了深水。随后,王蒙被匆匆赶到的大人救上来,而孙雁呛水窒息死亡。

  事发后,孙雁的父母认为,孩子既然参加了学习班,即使下了课,老师也该加强管理,此次事故系老师失职造成,而且因学习班的广告是学校班主任发放的,授课老师基本都是本校的(4个中有3个),所以学校也该负责。

  据事发时在场的另三名同学讲,该补习班由学校微机老师李义侠帮助联络,共有3名本校教师参与了授课。其中一位宫老师说:“补习班由李义侠的亲戚王某主办。”

  9日下午,记者在赤山中学见到了李义侠老师。他说:“亲戚王某不是教育口的,所以委托我帮他联络教师,我认为教师假期受人聘请上课并不违法。孙雁家长多次到校找我要孩子,我劝他们走法律程序,不要再干扰我的工作。”该校张校长也认为孙雁身亡一事与学校、教师无关,“假前已对全体教师强调不准私自办班,目前我们拿不出任何材料可以证明补习班是李义侠个人办的,至于教师受雇给人上课是个人自由,超出学校管理范围。”

  目前,孙雁父母已聘请律师,准备讨个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文中未成年人使用化名)(特派记者 姜磊)责任编辑:刘险涛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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