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下岗工人失业工人有何救济措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1:0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字为“下岗工人”的网民朋友于9月13日通过本网对话台给总工会留言:请问下岗工人与失业工人国家有什么救济措施?(咨询问题的编为31948) 总工会给予答复说:目前已不存在“下岗”,统称“失业”。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经劳动部门认定,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当地标准的失业保险金。另外,市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