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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未居住的楼房是否需交物业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9:32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字为“居民”的网民朋友于9月17日通过本网对话台给房管局留言:对于新买而未居住的楼房是否需交纳物业管理费?(咨询问题的编号为32554)

  房管局给予答复说: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按此规定,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内,已竣工的物业不论空置或未售出,属交纳服务费用的范围,已出售并交付业主的由业主交纳,未出售或交付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交纳。责任编辑:刘险涛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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