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0月1日讯(通讯员 马鲁峰)近期,根据省内几起锅炉爆炸引发的安全隐患危机,芝罘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旨在消除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在检查的工作中发现,烟台市某某厂正在使用的5台起重机、8台电动葫芦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并且没有安全技术档案、操作人员无相关操作证件,其中还有2台电动葫芦是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的违规设备,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书,责令其停止使 用上述特种设备。这一合理举动招来了其负责人的不满,其负责人认为我作为企业只要合理生产、照章纳税就可以了,我经济收入越多我交的税就越多,国家就得到了便宜,这就可以了。完全不懂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遵纪守法观念落后,是个典型的法盲。随后,该局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思想工作,用各种方法引起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但是该负责人竟然最后霸道的将我工作人员赶出企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该局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希望能通过经济惩罚改变企业负责人的观念。但是,该企业竟然以行政处罚不当向芝罘区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后经过法院的多方调查取证,听过几次开庭的对质和辩论,最后合议庭认为行政处罚行为无不当之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与支持。后法院希望通过调解解决争端,但是该企业并没有理会,最后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解决了事故隐患,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质监局芝罘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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