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外付费代扣代缴税款需何税种税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15:3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字为“会计”的网民朋友于9月28日通过本网对话台给地税局留言:我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有些国外企业到国内为我们提供一些相关技术服务,我们在向国外付费时是否要代扣代缴税款,如果要代扣代缴,那么涉及的相关税种和税率应是什么?(咨询问题编号为33897) 地税局迅速反应,针对所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一、营业税: 外国企业派员工来华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取得报酬,国内企业在支付款项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款,应代扣税额=支付款额*5% 二、个人所得税: 如果来华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华居留时间在一个会计年度或任意连续12个月中达到或超过183天(协定国)或(90日无协定国),中国境内公司和境外派遣公司所支付给他们的薪金合并在中国纳税。扣除数为4000元/月.人,适用九级累进税率。接受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如果达不到183天或(90日)仅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薪金,在中国纳税,适用税率、扣除数同上。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胶东在线 | |